疫情之下日本入境新政

发布日期: 2021/1/12 16:55:54  点击量: 1218

日本国政府基于新冠肺炎对策特例措施法颁布了紧急事态宣言,决定到解除该宣言为止期间,对所有入境人员以及再入国人员临时加强防疫措施。今后,入境日本时,请留意下文几点。

1、对于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0时(日本时间),从非限制入境对象国家、地区入境日本的人员(包括持再入国许可证再次入境的人员),要求提供出国前72小时之内COVIU-19检查申请书,同时入境日本后还需进行核酸检测。

上述检查申报书必须由入境人员自行填写并签名,同时还需要附上出国前72小时之内在中国国内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检测,结果为阴性的COVID-19检测报告。如果没有附上中国国内认可的医疗机构发行的检测报告,该申报书则视为无效。

 
2. 对于无法提供COVID-19检查申报书的入境人员。需要在检疫所长指定的场所(仅限检疫所指定的住宿设施)等待。入境3日后,重新进行检测,判定为阴性的人员,在留存位置信息后,才可离开检疫所指定住宿设施,进行入境后14日居家隔离。
 
3. 通过「B通道」以及「R通道」入境的人员,接受企业?团体等发出的誓约书格式也有所变更,今后,向各大使馆递交签证申请时,请使用新版誓约书。